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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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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发展重点

 

  (一)完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提高优质食物供给水平。

 

  1.稳定主要农产品供应能力。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形成种养业规模化、标准化和生产区域化、服务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新格局。稳定粮食和蔬菜种植面积,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划定并完善40万亩保障型蔬菜功能区,创建2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建设100个无公害、优质、高效海淡水养殖生产基地。(市农委负责)

 

  2.进一步提升方便营养加工食品水平。重点提升方便面产品营养成分,研发各种营养汤料,加强产品细分,增加非油炸方便面的比例,加快发展针对减肥、季节性滋补、儿童成长等各类需求的方便粥产品。推动休闲食品多元化发展,注重功能性与健康元素的结合。利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糕点、面包工艺,加快工业化进程,改变传统手工操作为主的局面。糖果产品重点发展低能量、无蔗糖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形体和包装设计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完善食物流通供给体系。加强市场经营体系和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广覆盖、低成本、高效率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发展多样化的零售市场体系。鼓励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改造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中心渔港和东疆保税港区冷链聚集区建设,完善冷藏加工、配送、报关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功能。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及冷链运输企业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的流通服务能级,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流通从传统市场向现代市场的转变。(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食物收藏储存和调剂能力。加强农产品数量安全智能分析与监测预警,健全食用农产品收储体系,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充分发挥京津冀合作与发展机制,积极利用外地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加大对本地市场的支持和供应力度。(市农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食物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食物质量安全。

 

  1.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监督员制度,积极推广有机肥、配方肥和果实套袋,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田间档案监督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溯,从源头上改善农产品生产质量。(市农委负责)

 

  2.健全本市食品与膳食营养标准体系。加强食品标准制定的基础研究和措施保障,积极参加国家制定营养相关标准、规范等工作,提高标准制修订能力,开展本市营养相关标准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本市中小学生午餐质量,结合本市儿童膳食营养及健康现状,建立本市儿童食品标签标识指标体系,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儿童食品。(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切实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引导企业增加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鼓励开展对食物安全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技术和检测技术研究,在科技创新中提高食物安全水平。深入研究食物、营养和健康的关系,特别是与饮食密切相关的营养调控和预防机制。(市科委、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干预力度。

 

  1.开展人群膳食营养及健康状况定期监测。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检测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人群食物摄入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人群营养状况数据库。完善人群膳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全面掌握本市居民膳食结构、食物消费量和营养素摄入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为开展针对性干预提供科学依据。(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推进食物与营养成分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国食物成分表》,系统梳理具有本市代表性的食物与营养成分表,建立完善本市食物与营养成分数据库,为科学分析评价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引导居民科学合理摄入食物提供基础数据。(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改善农村、社区居民膳食结构。组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营养宣教,提高居民对不合理膳食结构的健康危害性认识。针对居民高油盐、少蔬果及乳制品的膳食特征,开展社区专题营养宣讲,指导居民科学饮食。在农村、社区主要食品供应点设立营养宣传栏,普及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合理选择食物。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重点人群的营养宣教。在设有产科的医院开设孕产妇营养讲座,加强对孕产妇的营养教育,做好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父母的营养宣传,引导儿童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编撰儿童青少年营养教程,将食物与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控制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趋势。(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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