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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亿银行理财产品巨变 理财市场将发生怎样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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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理财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而预期收益型产品形态无法有效揭示风险状况,也不能有效落实风险承担主体。为此监管层希望能逐渐打破“刚性兑付”机制,实行“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进而实现风险与收益向投资者的充分传递。

  2017年11月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净值化转型的硬性规定,无疑是该资管新规中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冲击最大的条款,未来大部分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被迫转型为净值型,和净值型产品形式要求相配套的是对刚性兑付行为的分类惩处和有奖举报,意指彻底打破刚性兑付。

  据记者了解,总部坐落于北京的某股份行早早展开了破刚兑转型,在其去年的理财产品中,95%是非保本产品,在同业中比例最高。该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表示,“我们超过60%的资产投在债券市场,这些债券包括我的利率债,包括我们的信用债,中票,短融,PPN等等;大概12%投在非标,权益类不到5%。”

  从银行内在需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期望通过净值化管理转移风险并实现成功转型。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的突出矛盾在于,投资者认为银行理财的预期收益即是“实际收益”,产品到期银行应当足额兑付,相关风险由银行全部承担。尽管就产品合同而言是“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但现实执行的效果是“卖者全责,买者无责”,这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显然不利。

  “净值化”转型的两大掣肘

  从负债端看,净值型产品的“类基金”性质要求投资者自主承担投资风险,这对银行理财资金端的客户思维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

  深受银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多年熏陶,普通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思维定势是“保本保收益”,因而推广“买者自负”类基金的净值型产品显然困难重重。

  投资者“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成熟投资理念的形成需要逐步引导和教育。让投资者接受净值化的银行理财产品,分步骤实施是唯一可行的操作办法。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对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普通个人投资者分步骤推出相应的净值型产品,避免在过渡期结束后集中推出,被动面临比较明显的客户流失和流动性风险。

  据记者了解,部分银行已经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投资者教育宣传和分支行客户经理专业培训。

  从资产端看,稳定净值波动的关键在于加强投研与风控能力建设,无论是配置型还是交易型投资策略,都意味着银行投资部门需要与其它资管机构在同一战场上进行竞争。

  截至2017年11月,18家全国性银行中,17家已发行了净值型产品,在系统建设层面基本不存在障碍;而对于中小银行中,发行净值型产品的银行很少,要在短期内搭架系统,压力相对较大。

  某国有大行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对记者表示,“对于未来净值化转型,任务很艰巨,目前已经储备了一些项目。但要根据监管要求、同业推进速度和研发速度,来决定产品设计时间。目前,还在等待监管进一步指引,现在估值方法还没定,投资者宣传工作也未到位。从我们现有的净值化产品来看,配置上更偏好信用债,未来会重点发展权益类产品,关键在于提升自身的投资能力。”

  上述人士继续表示,以后的竞争对手不只是来自银行业,我们的初步目标是先稳定住现有客户,想办法提升客户的风险偏好等级,然后再进一步挖掘潜力客户。

  从多家银行的反馈来看,既要丰富净值化产品,又要稳住规模,真的很难。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银行在信息披露、风险控制、IT系统、前台营销等多个环节的运营成本将会被迫上升。

  注:以上数据来自普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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