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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可以购买运动健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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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拓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锡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较大的参保人员,可以用来购买运动健身服务。记者日前从人社局了解到,《无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运动健身试行细则》出台,相关细则已经开始试行。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个人账户往年(医保年度)结余资金在3000元及以上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医保卡转健身卡。

  据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往年余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分别将1000元和2000元限额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运动健身消费医保账户往年结余金额以办理划转手续当时实际往年结余金额为准。医保个人账户划账限额均已包含本结算年度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划账金额。

  据悉,即日起至5月31日(明年起为每年的1月10日至3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凭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和身份证原件,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划转市民卡“健身专用账户”的手续。每年限转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参保人员本人在本市的定点健身场馆进行体育健身活动,可从其市民卡“健身专用账户”中支付相关费用(各准入场馆承诺的优惠幅度将由市体育局统一公布)。体育健身活动项目包括击剑、游泳、羽毛球、皮划艇、篮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武术、健身(力量、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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