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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在8月设立全民健身周 期间公共体育设施或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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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9月29日22时讯(首席记者 徐焱) 2009年,为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批准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今(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迎来分组审议,记者注意到,草案中在全民健身日的基础上,拟规定每年8月8日所在周为重庆的全民健身周,且全民健身周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应向公众免费开放。

如今,健身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全民健身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重庆出台全民健身条例都有哪些考量?27日上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体育局局长丁洪受市政府委托,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

丁洪介绍,目前重庆全民健身事业的政府投入、全民健身设施的保障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具有地域特色、国内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还需要进一步培育。此次计划出台地方性法规,正是为了适应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形势,补齐全民健身工作短板,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事业。

记者注意到,该草案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中,关于全民健身活动,草案中规定在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的基础上,将8月8日所在周设为重庆的全民健身周,以加强宣传、推广、指导力度。值得关注的是,具体条款中,还规定了全民健身周期间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同时,草案中也针对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扰民、禁止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等规定,并建立了监管制度。

提到全民健身,学校、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如何向公众开放也是老百姓关注度颇高的问题,对此,草案结合实际,从尽量扩大开放力度、保障开放安全的角度,对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等开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相应保障。

对于设施开放后是否收费和如何收费的问题,草案中按照公共服务免费或者低收费、学校等公益类事业单位不收费并由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其他健身设施由市场定价的原则,对收费问题作出了规定,以鼓励更多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全民健身事业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的问题。

此外,审议过程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中,还特别关注了老年人和学生在全民健身方面的相关问题。报告中建议,增加“老年人体育协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的规定,以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明确老年人体育协会的职责和作用发挥,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

条例草案中,在学校体育活动开展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如学校应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而在此基础上,报告中还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学校开足体育课、配齐体育教师的责任,规定学校教授学生运动技能或者健身方法、培养学生健身兴趣、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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